| 修文县“三项措施”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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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0-26 08:24 文章来源:修文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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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修文县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该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县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修府通〔2007〕21号文件),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劳、工会、发改、监察、公安、乡企、工商、建设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15个责任部门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互相支持配合,从源头上积极预防工程和企业欠薪。
二是部门通力协作。从部门职能着手,将企业“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列为办证审批、工程验收的必备条件,严防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三是开展劳动监察执法活动。该县劳动监察大队主动深入工地、企业,采取“访、查”结合的方式,在企业或建筑工地询问农民工工资是否及时发放,查看企业工资发放花名册,及时掌握了工资支付动态,从而掌握了追薪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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