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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把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作为申办定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的必备条件
2007-11-08 13:36 文章来源:
修文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章类型:
转载
内容分类:
新闻
据悉,修文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对申办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审核中,把《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作为审核的必要条件,对申报的单位除按照《贵阳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资格认定及管理的补充规定》筑劳发[2005]13号文件规定审核外,还将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执行情况作为必审条件,对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单位,一律取消申办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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